关于命名第一批“云启众创”的通知
18.10.2016 11:09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云启众创”是我省命名省级众创空间的具体名称。“云”字,寓意变化、变革、创造、乘势而起,是大数据、虚拟技术的符号;“启”字,代表启发、智慧之意,是开启新天地、新事业;“云启众创”是科技创业者事业开启的地方,寓意着我省众创空间酝酿着创新创业。
为推动我省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6〕12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在各地上报备案众创空间的基础上,经审核和公示,确定将锦联创业邦等62家众创空间命名为第一批“云启众创”。
请各被命名的众创空间主动接受社会和创业者的监督,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加速形成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做出贡献。请各市科技局加强服务与支持,并按照统一要求制作“云启众创”牌匾。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对命名的众创空间进行跟踪检查,对符合国家备案标准的优先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对出现问题的提出整改建议,对已明显不再具备相应条件的摘牌。
附件: 1、第一批“云启众创”名单
2、“云启众创”牌匾样式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18.10.20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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