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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
关于预防海虹中毒食品安全提示
05.05.2016 00:3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据媒体报导,外省渤海湾比邻区域出现疑似因食用海虹造成的中毒病例,患者初期症状均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 海虹体内的毒素一般是通过摄食有毒单细胞藻类在体内富集形成的。该种毒素耐热,烹煮并不能有效消除,中毒严重者可危机生命。专家特别提醒,为了预防食用海虹中毒,在烹煮前应先除去其内脏,避免食用烹调汁液,每次进食不宜过多。 为预防食用海虹食物中毒,保障居民食品安全,建议广大群众高度注意谨慎食用海虹,如因食用海虹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拨打12331报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05.2016 00:36
故
事
辽宁发布预防海虹中毒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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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14:15 05.05.2016
辽宁频道
辽宁省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慎食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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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08:52 05.05.2016
新浪辽宁
省食药监发布安全提示 市民请谨慎食用海虹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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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08:45 05.05.2016
Syd.Com.Cn
省食药监发布安全提示 市民请谨慎食用海虹防中毒
-
沈阳
08:45 05.05.2016
沈阳市人民政府
省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慎食海虹 体内有耐热毒素
-
沈阳
08:41 05.05.2016
辽宁频道
关于预防海虹中毒食品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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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00:36 05.05.201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