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并轨:工资普涨须以去除灰色福利为前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日前审议通过,改革的目标之一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分析表示,一些基层公务员2000余元的收入,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或意味着公务员将普涨工资。(详见今日《新快报》报道)
养老保险改革是目前诸多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体系改革中最艰难的一个。在此之前,“三公消费”公开、公车改革拉开了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改革的大幕。今年7月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事业单位职工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本次改革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水平与城镇职工统一,也超过了公众的预期。
为什么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主要原因有二:第一,较高的保障水平,远远超过城镇职工,造成严重的不公平。现在机关与事业单位的退休收入替代率(退休后收入/退休前收入)超过70%,教师等行业高达100%,而企业职工则从20年前的70%降低到目前40%的水平。第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互不连通,能进不能出,一个人进了机关事业单位,想跳槽,但社保无法转出来,抑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造成机关事业单位人浮于事,效率很低。不过,这也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从总体上低于市场水平。
虽然改革有利于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但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已经成为制度的受益者,很多人才可以忍受机关事业单位不高的工资和一成不变的工作内容,除了不会轻易被开除以外,不用缴费又可以享受较高的养老保障水平是很重要的原因。而改革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不仅个人要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变相缩水),退休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远低于此前的能享受的水平。
技术上来看,机关事业养老并轨还有很多困难。首先是工资结构与实际工资水平。众所周知,公务员的工资条远比企业职工的复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部分、十几个小项,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比重很小。如果按照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绝大多数公务员的基本工资都达不到各地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如果按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以职工月总收入(含所有工资、奖金、补贴)为基数来缴费,财政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很大。
要配合养老并轨,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可能要做很大的调整,虽然会较大幅度提高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但工资也将阳光化,补贴等灰色收入会降低,实际收入很大可能会降低。普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则会切实的提高,但得到的好处也不及养老保障水平的降低。
困难还在于制度转轨成本如何消化?这也是养老并轨迟迟不出的另一个难点。目前在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及其单位此前并未缴纳过养老保险,并轨后他们退休将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池中领取养老金,这部分窟窿据不完全测算高达3.7万亿元,相当于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两倍(19270亿),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还多出6000亿(31275亿元)。不论是财政补缺口,还是挤占现有城镇职工的存量基金,都会面临很大的困难或争议,而这些在本次报告中并未看到解决的措施,这将影响未来养老能否顺利并轨。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