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落地养老金并轨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在即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政策终于在沈阳稳稳落地。7月17日,沈阳市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工作会议,以此为标志,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今年8月份,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9月份,事业单位全部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这不仅意味着,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执行和企业职工大体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更意味着未来的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待遇,人员的身份不再重要,以在职时参保缴费的年限长短及缴费多少来决定养老金多少。
据了解,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范围与国家、省保持一致,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不纳入改革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缴费比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持一致。
单位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不实行实账积累,基数与企业同样执行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封顶、60%托底政策,即:本人缴费工资项目之和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转3版)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此次养老保险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实行“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老办法”的计发政策。
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