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4月29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384家企业(单位),发现22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9%。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的123个,超标排放的4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6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8个,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3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8个,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21个,存在其他问题的32个。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散乱污”企业清单,环境保护部通报较为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
河北省石家庄市富村镇、高邑镇有各类小型铸造厂约60多家,这些铸造厂大多采用燃煤做为燃料,熔炼炉产生的废气未经脱硫除尘处理,直接排放。邯郸市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和光禄镇聚集了300余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保定市高阳县龙化乡聚集近60家小塑料制品加工厂,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廊坊市三河市和香河县共有各类小型家具生产作坊600多家,且大部分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污染治理设施。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郭屯镇、侯咽集镇等乡镇分散着200余家塑料颗粒厂,大多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牡丹区胡集镇、大黄集镇、沙土镇共有100余家小型胶合板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有各类小型家具生产企业约70家,木器加工小作坊100余家,这些家具木器加工点大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厂区周边气味明显。
环保部要求相关地方进一步聚焦“散乱污”问题,传导压力、多措并举,加大排查力度,坚绝不留死角,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尽快清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切实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