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居民异地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06.06.2016  05:56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欣)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6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开展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

  按照新规定,辽宁省户籍常住居民可以在省内任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但赴港澳台个人游和定居、港澳商务等签注除外),除应该按要求提交公安部规定的申请材料外,免提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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