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带动农户同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多年来,农业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达到12万多家,其中有不少是茶产业龙头企业。
为扶持龙头企业发展,2002年以来,我部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重点对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和服务农户发展生产给予补助,或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给予奖励等;举办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龙头企业上市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宣传农业产业化政策,提升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举办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展销活动,为龙头企业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帮助龙头企业拓展产品销路、打造知名品牌;同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商务、金融、税务等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服务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创新。
另外,为全面系统地指导农业产业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提出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包括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开拓国际市场、技术创新、利益联结等关键环节,涵盖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领域,有许多新的亮点。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发文明确了内部分工。20多个省(区、市)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也都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文件的贯彻落实,2014年农业部部开展了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各地和有关部门分别进行了督促检查。总体上,各地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努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务院文件下发后,江苏、陕西等大幅增加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山东、四川等启动实施了一系列产业化推进工程,北京、内蒙古等成立了龙头企业协会。这些都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解决龙头企业发展困难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有利于推动包括茶产业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龙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龙头企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有的企业还比较困难,农业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在项目资金、税费减免、利息补贴等方面加大对包括茶产业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