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上半年农机事故状况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8月30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2017年上半年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根据《通报》内容,2017年1—6月,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358起,死亡48人,受伤107人,直接经济损失471.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了9.15%、60%和39.7%,受伤人数下降了6.14%。其中:拖拉机事故153起、死亡29人、受伤4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42.7%、60.4%和43.9%。联合收割机事故187起、死亡13人、受伤5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2.2%、27.1%和48.6%。其它农业机械事故18起、死亡6人、受伤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1%、12.5%和7.5%。全国上半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农机道路外事故。黑龙江、陕西、新疆、河南、湖南等省(区)死亡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人以上,增幅较大。
《通报》指出,操作失误是引发农机道路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252起、死亡31人、受伤7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70.4%、64.6%和65.4%,三项占比均超过60%。而在死亡事故中,无证驾驶和未年检农机占比超过40%,成为造成农机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无牌驾驶造成的农机道路外事故占比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据统计,由该因素引发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占比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26.2和7.6个百分点。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017年全国共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783起,造成355人死亡、75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2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06起,下降28.1%;死亡人数减少102人,下降22.3%;受伤人数减少319人,下降29.8%;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00.1万元,下降23.7%。其中,拖拉机肇事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下降14.3%,并未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指出,全国拖拉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40.7%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其中,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6个省无号牌拖拉机肇事较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53.3%。全国拖拉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24.6%的肇事者没有拖拉机驾驶证。其中,吉林、安徽、福建、湖北、云南等5个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事故较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49.1%。另外,《通报》中还具体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全国6起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情况。
根据2017年上半年农机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对下半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通报》要求,各地要深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完成自检自查阶段工作后,扎实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阶段有关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违法行为反弹;积极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重点做好经费保障、政策宣传、制度完善等工作;扎实做好新修订规章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确保监理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加强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各地要做好2016和2017两个年度的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9月底前报送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