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25.01.2016  16:02

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完成以下6项任务:

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一是授牌。去年农业部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经过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确定了107个县(市)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创建试点期限为两年,准备在下半年组织各省厅对试点县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农业部还将选择部分省市组织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将在成都“两个创建”现场会进行授牌。二是扩大。根据各地试点情况,今年农业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单位。三是提升。各省要督促指导试点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确保质量安全县的名字叫得响、过得硬、上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在专项整治方面,农业部将组织安排4个专项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主要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重点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养殖户滥用抗生素问题,包括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严厉打击在禽类养殖上非法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行为。“三鱼两药”整治,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养殖、运输、销售、餐饮全过程的治理行动,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的问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同八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突出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推进追溯管理。农业部今年将建设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这是个扁平高效、互联互通、可供部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这个平台,对外面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上传和查询农产品追溯信息,主要功能是追溯责任主体;对内面向监管者,可以将监管、执法、检测、预警、信用等信息纳入其中,以此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监管效率。近期将印发一个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追溯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在例行监测上,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统一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统一发布监测结果。建立省级监测信息上报制度。在风险评估上,抓紧出台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制定风险评估5年工作规划,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制定相应的管控技术路线。在应急处置上,今年农业部将继续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开展应急培训,组织专家对近年来媒体炒作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编写相应的科普解读文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在完善标准体系上,突出一个“”字。农业部重点是“两药”残留标准。农药残留标准要落实好5年工作方案,每年要新制定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要加快制修订步伐,每年新制定100项。面上抓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切实发挥好农技、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抓好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休药期制度,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点上抓“三园两场”,扩大创建规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农户实施按标生产。产品上抓“三品一标”,发挥好“三品一标”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特别是在推动绿色生产、引领健康消费上能够有更大的作为,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在政策扶持上,关键是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一方面推动标准化补贴制度的建立,力争有所突破;另一方面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在监管体系上,农业部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在质检体系上,从三个方面加强:首先要加快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步伐,尽快完成项目的验收;其次要加快资质认定和考核,落实人员和运转经费,近期农业部将联合认监委下发一个意见,指导和推动农产品质检机构认证考核工作;再次要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今年将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考核,并组织开展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在制度机制上,今年将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条例的修订工作,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形成有效倒逼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在“十三五”建设上,目前农业部正在编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筹划启动“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强化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施装备,整体提升基层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