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农合参合农民可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22.05.2015  17:18

  沈阳市新农合的参合农民可享受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按照协议,凡符合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条件的参合农民,在省内异地就医后应及时向苏家屯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苏家屯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将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报告人就医所在的医疗机构为参合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并核查人员身份及就医情况。

  此外,2015年沈阳市将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在去年人均320元的基础上增加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全市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在去年人均2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达到人均25元。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使参合农民在办理新农合补偿和大病保险报销时更方便、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