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垦改革发展座谈会召开 会上提出四项要求

29.11.2016  16:03

  日前,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座谈会在沈阳召开。14个市分管农垦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省农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各市分别汇报了自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以来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包括组织学习、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广泛宣传、参加培训等等,特别是各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做出明确批示,农垦各级领导认真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并将其贯彻到农垦实际工作中。

  与会人员也提出了农垦改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诸如土地承包问题、农场债务问题、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等。

  同时,大家对下一步农场改革发展也提出了工作思路,一致表示回去后要组织各级农垦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各自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和县区政府积极沟通,充分调动他们在农垦改革发展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方案。

  省农垦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江宁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从四个方面对各市如何做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努力担当作为,推进农垦改革发展。二是准确把握33号及32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农垦改革。三是正确处理好农垦改革发展的几个关系。四是当前农垦改革发展需要抓好的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