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行政审批权下放交接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沈委发〔2014〕1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沈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和《沈阳市农机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为确保此次农机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顺利进行,承接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进行了细致准备和安排。
一、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前期工作
根据市政府第三轮简政放权会议精神,我所采取了应对措施,8月初至10月中旬,市所对全市农机驾驶人员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注销老旧档案8000份。
11月初,接到有关部门的文件后,我所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专门召开行政审批权下放实施工作会议,确定人员分工、物质准备,各县区所也按照市所下发的实施方案,针对交接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其间打印《拖拉机驾驶员案卷目录》5000余页,制作《拖拉机驾驶员案卷目录》18本。定制整理箱袋300余套。购买了手推车一辆。
11月28日,市所召开县区农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对一、手把手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新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确保农机行政审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
二、稳步实施,权利交接工作圆满完成
12月1日,市所与县区所就拖拉机驾驶员证核发、农业机械操作员证核发两项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档案交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档案交接工作采取市所与各县区所依次顺序进行的方式,在交接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的交接工作原则、实施步骤、交接方法、交接规范进行,交接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截至12月16日,历时16天,交接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档案交接,除少量市区户口的农机驾驶人档案,市所将全部农机驾驶人移交,市所分别与全市九个县(市)、区签署了《简政放权交接清单》和《农机驾驶员档案交接单》,共向县区所移交农机驾驶人档案22760份,其中苏家屯区1102份;浑南区963份;沈北新区1341份;于洪区307份;新民市3517份;辽中县2175份;法库县6244份;康平县7006份;铁西区105份。
三、大力宣传,权利下放工作家喻户晓
为使此次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相关事项的信息尽快传达到每一位农机驾驶人,尽可能不给他们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市所印制了10000份《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审业务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分发给各县区所,并由县区所发放到全市的所有乡(镇)、村,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各县区所充分利用媒体优势,通过本地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知》内容,使信息通过电波迅速传递到每家每户,全市滚动播放次数达 67天(次)。
3、各县区所分别专门召开乡镇农机监理员会议,传达此次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他们将具体相关事宜传达到每位农机驾驶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农机行政审批工作持续正常运转,本着放权不放责的原则,放权后,市所将继续承担农机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超越职权、是否超期限、是否无故不履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所将上报市农委,有权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或限期改正,有权依法纠正或撤销,有权建议相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