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将变为股份制 继续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21.09.2015 10:45
本文来源: 辽宁金农网
9月18日,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将集中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对全省仍未改制的46家县(区)联社进行全面、彻底的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据悉,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累计清收319.7亿元,完成组建18家农村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利润137亿元,为全面、彻底完成全省农村信用社县(区)联社改革,建立现代银行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此次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将坚持政府统筹推进、稳定县域法人地位、市场化改革、服务“三农”的原则,继续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三农”发展需要,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意见提出要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优化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并将积极引进优质股东,通过股东购买等市场化手段积极稳妥处置风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员工拓展“三农”金融业务的内在积极性;发挥省农信社职能作用,通过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小银行+大平台”,不断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发展水平。
本文来源: 辽宁金农网
21.09.20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