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沈阳在列

29.09.2017  21:49

  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长远目标,全国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目前全面启动。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上强调,试点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在坚持政府统筹规划同时,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村居民和城市新市民都有获得感。试点要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实施,试点城市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同时要尊重经济规律,创造好的营商环境,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王广华强调,要统筹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村级规划编制、土地整治、增减挂钩以及相关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试点,有效盘活空闲农村宅基地和乡镇企业用地,实现农村土地利用“腾笼换鸟”。要对宗地供应计划、签订用地合同、批复用地许可、不动产登记及项目开竣工、改扩建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管理。要立足新型社区建设,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保障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要统筹政府、农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发挥改革首创精神,在实践当中敢于创新、敢于突破,同时严禁违法违规用地,防止过度房地产化,防止以租代售等行为,防止“小产权房”借机合法化。

  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试点城市要根据方案编制实施方案,今年1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