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15.10.2015  14:20

  2015年10月17日为第二个全国“扶贫日”。为弘扬“扶贫济困、践行友爱”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我市贫困乡村与全国如期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按照朝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共同打好凌源扶贫开发攻坚战,为确保凌源同全国一道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凝聚力量、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15年凌源市“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扶贫济困,践行友爱”。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 10月17日—11月17日,为凌源市扶贫宣传活动月。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举行“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10月17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在市政府门前举行“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1 .悬挂宣传条幅: 在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10.17”扶贫日宣传条幅;

2 .展示扶贫成果: 设立扶贫工作展板,以图片和摄影作品的形式,集中展示我市扶贫工作成果;
      3 .宣传小额信贷: 由小额信贷中心发放小额信贷业务宣传单,为群众答疑解惑;

4. 开启“爱心包裹”业务: 由扶贫办、邮政局共同发放“爱心包裹”活动宣传单,解读“爱心包裹”活动流程和扶贫济困献爱心的伟大意义。设立捐赠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物资捐赠;

5. 出动宣传车辆: 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各乡镇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扶贫开发工作流程以及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材料;

6. 收听收看电视讲话: 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收听收看朝阳市领导“扶贫日”电视讲话;

7. 突出媒体宣传: 在《凌源市报》发表市领导署名文章,向全社会发出“扶贫济困,践行友爱”倡议书。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

   扶贫宣传月期间,《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和《凌源市报》将开辟扶贫专栏,朝阳市电视台和凌源市电视台将开设扶贫开发专题节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在上述媒体平台上重点宣传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及我市的扶贫开发成果、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进一步展示凌源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风采。

(三)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扶贫日”前后,组织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定点帮扶和驻村工作队人员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采取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民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10.17”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充分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动员。 各乡镇、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扶贫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以实际行动弘扬“扶贫济困、践行友爱”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强化督促检查。 活动月期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将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活动结束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