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改革正能量 谱写发展新篇章

16.09.2015  15:37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人民公安历史上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伟大实践,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心下,公安部党委带领全国公安机关劈波斩浪、锐意前行,全警上下积极投身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伟大实践,共同谱写人民公安事业发展新篇章。

  

    顶层设计绘蓝图  

  

  开局之年,谋篇布局浓墨重彩;春华秋实,唯其磨砺始得玉成。

  

  当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如火如荼。这次改革的时间表、“施工图”、任务单都是在贯彻落实一个具有很高含金量的重量级方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

  

  2015年新年伊始,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在2月16日甫一发布,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的出台,为我们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是人民公安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伴随着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风生水起,改革之风早已在警营上下激荡涌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研究公安工作,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2014年9月,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会议作出批语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杭州会议”被认为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次集结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安部党委成立了由郭声琨任组长的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整体谋划。公安部党委加强了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2014年寒来暑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实践探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多方进行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

  

  据介绍,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先后经历了研究起草、深化修改、反复完善三个阶段。“杭州会议”讨论了公安改革意见方案,会后的一段时间,郭声琨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征求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基层公安民警和部机关各单位的意见。部党委就一些重大改革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公安改革意见方案几上几下,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反复进行修改完善。

  

  2015年元旦前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这一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蹄疾步稳抓推进  

  

  以中央印发实施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为标志,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蓝图已经绘就。今年以来,公安部党委带领全国公安机关蹄疾步稳、扎实有效地抓推进、抓落实,推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步入快车道,确保各项公安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改革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今年以来,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已经召开13次会议,审议的公安改革议题涵盖多个方面。公安部确定了今年9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签订了责任书。公安部还分别在珠海、杭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和公安改革专题座谈会,强力推进改革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公安部在先期组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为积极适应“互联网+”对道路交通管理服务的新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服务,公安部加快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为公众提供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为积极服务国家人才引进战略,公安部出台了将7类科研机构纳入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的规定……今年以来,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每一项举措都被媒体显著刊发,这些改革举措因为切实解决了群众生活中的难点而广受点赞。

  

  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问题是工作的导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改革的“硬骨头”再硬,也必须“”下来。

  

  “许多措施是要跟自己较劲的,有的措施甚至是对自己开刀的,但是,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就是要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公安部负责人介绍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举措集中体现了三个关键词:开放、提效、脱钩,就是要能放开的审批坚决放开,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主动去除部门利益,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目标既与党和国家“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相符合,又与公安部党委关于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思路相衔接。公安部党委在研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大决策时,对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同部署同安排。今年6月以来,经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党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站在更高起点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安事业的长足进步。

  

  “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强力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任务取得实效。”郭声琨在研究改革时多次作出强调。

  

  当前,公安部已把抓改革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建立以时间轴为纽带、责任链为核心的倒逼机制,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实施。近期,还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公安改革专项调研督导工作,督促各地抓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各项部署要求的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攻坚克难谋进取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实打实、硬碰硬的攻坚战。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适应公安事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

  

  保民平安是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这次改革中,为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控制、预防犯罪的能力,公安部围绕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今年7月,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促进资源联通共享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情报综合研判工作的意见和公安情报综合研判工作改革试点方案。这些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对完善情报信息研判预警机制,实现打击犯罪情报主导、精确制导具有重要意义。

  

  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这次改革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和可能影响执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今年5月,公安部出台《关于对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进行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不乱“张口”、不乱“伸手”,坚决杜绝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攸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公安部修订了《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强化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的相互制约,建立健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涉案财物返还程序、先行处置程序和监督救济程序,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一次惠民的改革,也是一次惠警的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重视和对人民警察的亲切关怀。

  

  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据介绍,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分类管理。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以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三是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公安改革发展既有速度又有温度。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十分关心,这次改革中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举措将一步步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这一伟大实践极大地鼓舞着公安队伍士气,激励全体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观大局、察大势、谋大事,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关键时刻、攻坚时刻接踵而至,公安部党委驾驭和引领着改革航船破浪前行、迎头赶上,全国公安机关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改革任务和目标要求的推进落实,努力把改革的美好蓝图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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