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凤城市民政局为顺利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制定了《凤城市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责任目标》,做到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到人以及工作进度、时限落实。
一是落实15项创城工作任务。 按照《凤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全国文明城试测评体系》标准,明确了涉及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区文明祭祀”等15项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创城责任和人员。 将创城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基层各单位和具体业务科室,全局发动,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5个创建工作进度和时限。 将2015年创城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创建自测、迎检测评、总结提高等5个阶段,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