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意见》 力促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长期占据我省外贸重要分量的加工贸易迎来了政策东风。我省提出,将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全省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同时努力推动企业从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和自有品牌方式发展。
日前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我省加工贸易的具体发展目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全省加工贸易出口总量比2015年翻一番;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到20%以上;沈阳等13个城市(除大连外)加工贸易出口合计占比提高到40%以上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从一系列具体项目着手,聚焦在推动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产业园区等载体作用、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等方面。
其中包括支持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关键设备等高端制造业务,重点推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重大成套设备等辐射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加工贸易。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新兴产业,增强我省产品出口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此外,《意见》拓展了加工贸易的内涵和外延。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生产制造环节转型升级的基础上,拓展加工贸易外延,即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互联网、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需要依靠的是高附加值的技术和自主品牌。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方面,我省将在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服装、食品加工企业中选择100个重点出口品牌,予以重点扶持。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引导机械、建材、化工、有色、纺织、食品等我省优势产业企业开展境外合作,促进企业抱团出海,有序向境外延伸产业链。
针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省将把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具有重要产业影响力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制定重点高端加工贸易项目引进专项计划,着力引进一批规模大、能够带动地区和行业发展、促进出口的先进制造业加工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