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更换新式服务监督卡(图)

24.08.2016  03:02

  为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的管理,依法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彻底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破损、掉色,导致乘客看不到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给乘客维权带来困难等问题。日前,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根据多年管理经验,重新设计制作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和卡架样式,对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进行了统一更换。

  新式服务监督卡印有出租车驾驶员姓名、车牌号、所属出租汽车公司、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当乘客发现司机违规经营或乘坐出租汽车时物品遗失,便于乘客维权,便于查处投诉案件,便于处理司机与乘客的纠纷。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和城市窗口形象。

  市出租车管理处规定: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时,必须持有《服务监督卡》,否则,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上岗服务时,须将本人《服务监督卡》按要求放在副驾驶前方显著位置,接受乘客及运政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做到人、车、证、卡相符,一人一卡、持卡上岗。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新式服务监督卡占用面积小,简洁、大方、明了、实用。预计8月底前全部更换完毕。

(新式服务监督卡正面)

(新式服务监督卡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