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公安分局一民警打伤涉案人员被处分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房延彦)今年以来,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问题。昨日,沈阳市纪委对6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皇姑区民政局优抚科科长甘旭洲失职问题。2014年6月,甘旭洲在为相关人员办理“烈士证书”期间,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致使该当事人一年当中多次往返无果,造成不良影响。甘旭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铁西区发改局工作人员赵玉才失职问题。2015年9月,赵玉才负责办理群众投诉某中学违规收费问题,对投诉问题没有进行调查核实,便做出投诉失实的结论。此投诉后经纪检监察机关重新调查认定属实。赵玉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于洪区平罗街道新安村村委委员王天红失职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王天红在负责收缴本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未按规定将保险费及时上交,造成该村27名村民未能及时参保、住院费用无法报销的后果。王天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和平区公安分局集贤派出所民警穆松渎职问题。2015年1月,穆松在办理一起吸食毒品案件中,未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违规传唤涉案人员并将其殴打致伤。穆松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5.沈北新区尹家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吴朋林失职问题。2014年,吴朋林在负责“有机水稻种植改良项目补贴资金”审批工作中,违反程序、把关不严、致使不达标项目通过审核。吴朋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苏家屯区姚千街道佟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徐世平失职问题。2008年至2014年,徐世平对其亲属和另一名村民违法占用林地建设房屋问题没有进行有效制止。同时,其本人也进行违法占林建房。徐世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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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一村支书为儿办婚宴17桌挂亲戚名下
被撤销党内职务其子乔迁宴前曾用村广播进行通知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房延彦)为儿子办婚宴,酒席分两场,共计39桌,其中17桌挂靠亲家名下“躲猫猫”。
辽阳县兴隆镇腰老窝村党支部书记许志勇被给予党纪重处分。
3月14日9点多,省委第九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许志勇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巡视组当即将线索移交辽阳县纪委进行调查。
10点半左右,县纪委调查组人员到达婚礼现场。当时婚宴已接近尾声,当天的婚宴桌数为22桌,礼账上的记录也吻合,而省委巡视组接到的群众举报却是39桌,那么其余的17桌在哪里呢?
调查组人员到村里与20多名党员进行调查核实,终于从地税部门提供的当天酒店发票中发现了问题。原来,这消失的17桌是许志勇以亲家的名义办的,此次婚宴的实际桌数正是举报中所说的39桌。
调查组从礼单上逐人查对,其中有22名本村党员和14名与许志勇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普通村民参加了婚宴,合计赠送礼金6600元。
另经核实,许志勇为其儿子举办婚庆事宜未向所在镇纪委申报。而今年1月17日,许志勇二儿子许广硕借乔迁之名,在酒店摆席11桌,共收礼金21200元。其中收取本村15名非亲属党员及村民礼金2700元。乔迁宴前,许志勇大儿子许广强找到腰老窝村原村主任许承洪,用村里的广播进行通知。其间,许志勇都未进行制止。
根据省市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的相关作风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婚庆、丧葬之外的名义操办宴请等事宜,而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必须向组织报备登记,并严格控制规模,更不能动用公款公物甚至借机敛财。
3月25日,辽阳县纪委依纪给予许志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礼金,并上缴财政;给予许承洪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