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分局攻坚克难督办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
17.06.2016 19:11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和平区启动“2016年拆除改造20吨及以下非社会化供暖燃煤锅炉”工作以来,为了顺利、圆满的完成拆除任务,通过向企业下达督办通知,督办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对燃煤小锅炉的使用,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实施并网,不具备并网条件的,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逾期未完成拆除工作的企业,政府将对其采取绿色审批、银行征信等实施“一票否决”措施,届时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并依法实施处罚。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17.06.2016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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