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黑山县地税局创新基层分局联合办税新模式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黑山县地税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学”字当先,以“学”促做。面对营改增后地税主体税种调整,地税发票取消后失去“以票控税”这一抓手的新情况,黑山县地税局党组锐意创新,主动作为,深化国、地税合作,在城区内互设国、地税办税窗口,基层分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营改增后国税窗口代开发票时地方税费的应收尽收,有效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
统一干部认识,思想达成共识。5月3日上午,黑山县国、地税局领导冒雨走访、调研县国、地税大虎山基层分局时,发现相较于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前,地税基层分局的纳税人明显减少。县局领导班子敏锐察觉到“空档期”对地税组织收入、征收管理的隐患,迅速组织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局务会,就营改增后如何提升税收征管力量,如何确保国税窗口开具发票时地方所有税费征收到位等关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探讨。会上,黑山县地税局局长王伟指出:营改增后要确保“以票控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要做到无缝对接,基层分局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打破管辖交叉、分局界限,主动适应营改增后的新常态,主动作为,创新征管模式,镇安分局窗口业务到县局大厅办理,其他分局与相应国税分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营改增后税费的应收尽收,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
国地密切配合,迅速执行落实。5月4日上午,县国税局召开局务会专题安排部署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事宜,黑山县地税局由副局长李权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迅速跟进落实。4日下午,黑山县地税局所属4个分局均派驻工作人员进驻相应国税分局合署办公,同时优化征管流程——用一家发票控两家税(费)——纳税人首先在国税窗口开据发票缴纳增值税,然后到地税窗口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险费等税费后,方可取得增值税发票及税票,在“以票控税(费)”的同时,促进了国地税同步征管,降低了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同时解决了国税窗口代开增值税发票,征收增值税时地税税费的漏征问题。这次派驻人员的迅速落实,得益于县国税局、地税局间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更得益于县国税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联合办税服务厅地税窗口正常办公给予最大的便利与支持,除提供办税窗口外,派驻人员中午就餐、上下班通勤车的接送等均由县国税局解决。
依托综合治税,争取政府支持。在前期口头汇报的基础上,县国地税局主动书面向地方政府进行汇报。地方政府领导对基层分局联合办税的新模式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认可,认为“县国、地税局锐意创新、主动作为,站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不等不靠,实现基层国、地税分局间合署办公,联合办税,确保了所有税费的应收尽收,也切实增加了县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县政府以《黑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6]32号)文件的形式对国、地税联合办税予以明确:县国税和地税部门要继续深化合作,整合资源,互设办税窗口,方便纳税人。基层分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展合署办公,“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强化配合,优化办税流程,统一征收地方所有税费,不断完善以票控税工作机制,确保营改增后地税以票控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地方税费的应收尽收。
国地联合办税,精准服务税户。黑山县东西最长为66公里,南北最长为75公里,县国、地税局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后,实现了空间集中、流程融合、业务联办和征管信息共享,4个联合办税服务厅所设地税窗口,将惠及辖区内1200余户纳税人,可带动缩减户均办税时间50%以上,真正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
国地深化合作,倍增效应明显。一是在保证以票控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两大行业的管理,利用自身对管户信息熟悉的优势与县国税局无缝对接,进行国地税同步征管,做到国地税共同下户,共同了解掌握企业的经营现状,共同进行纳税辅导,共同完成各自的税费征缴,实现了国地税“进一户企业办两家事”,实现了“1+1>2”的倍增效应,优化了纳税服务工作。二是联合办税服务厅平稳有序运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与满意度不断提高。5月4日—12日联合办税服务厅累计入库契税178万、增值税2.35万、印花税1.84万、土地增值税1.27万、个人所得税3.89万、城建税1万、教育费附加0.5万、地方教育费0.33万、企业所得税13.7万、房产税1.83万、土地使用税4.09万、河道费0.8万、社保费15.9万,确保了地方税费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