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定于9月18日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16.09.2020  19:42

  9月14日,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市人防办关于发布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警醒世人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沈阳市定于9月18日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三分钟一长音)。届时,在规定区域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一律停驶鸣笛。警报解除后,车辆恢复正常行驶。(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