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6分钟 神速断判盗窃案
一起盗窃案,从受理到审判仅用了两天时间,从开庭到审判、送达判决书仅用时6分钟,可谓神速。4月20日,浑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神速断案”得益于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4月19日,浑南区人民法院接到检察机关公诉,指控郑某在沈阳市浑南区某大型超市内,趁柜台员工下班之际,盗走柜内价值5600元的手机一部。案发后,郑某家属返还了被盗手机,郑某向警方投案。
4月20日,浑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被告人郑某表示认罪,且均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提出异议。随即,浑南区人民法院判郑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1.1万元。从开庭到宣判、送达判决书,仅用时6分钟。
主审法官梁志昕透露,神速断案得益于法院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庭前,自己已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就适用速裁程序征得了被告人的同意,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由于适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常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后,沈阳成为全国18个试点城市之一。
浑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唐文婷透露,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立审判,一般应当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审结,庭审中可以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并当庭作出宣判。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仅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通讯员王建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