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切实解决执行难要做到“六个保持”
一要保持站位。“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明确部署,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延续和提升,更要从政治上、大局上进行思考,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理解把握到位、措施谋划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二要保持清醒。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看到存在问题,辽宁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必须深刻认识到,解决执行难仍然是进行时,不能有任何的骄傲自满和盲目乐观。三要保持劲头。要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继续开展清理积案专项活动,集中化解一批“骨头案”;继续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力、问题回潮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执行工作滑坡。四要保持格局。把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辽宁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创新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继续破解查人、找物、送达等影响执行工作效率的关键问题;强化“一盘棋”思想和统筹协调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继续建立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从法院内部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劲合力。五要保持效果。注重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执行调解、执行和解,推动各类债务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主动向人大报告执行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浓厚氛围。六要保持严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织密规则体系,有效规范和约束执行权,防止选择执行、消极执行和乱执行行为的发生;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查找整治管理“盲区”“漏洞”;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干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晚的情况发生;把严管与厚爱结合,保障执行干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解决执行干警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