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 划入290项审批
30.06.2016 14:37
本文来源: Lnd.Com.Cn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沈阳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机构设置,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限,组建了沈阳市行政审批局。昨日,沈阳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
按照“大厅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沈阳市行政审批局将全市290项关联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入,业务处室由原来的26个减至14个,精简比例达46.2%;审批人员由316名减至112名,精简比例达64.6%。
新组建的市行政审批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变“集中办理”为“集中审批”,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审管分离,权责对等。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的要求,推进“审管分离”,合理划分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负责,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三是应划必划,应进必进。凡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划入行政审批局,因特殊原因未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驻厅办理,杜绝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两头跑”,做到“厅外”无审批。四是精简效能,便企利民。继续简政放权,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再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将市区“两头跑”的,直接面向群众、由基层实施更方便的事项,下放到区县(市)政府、街道和社区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就近办事。
沈阳市行政审批局组建后,将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等审批模式,对关联事项进行整合,实行一口告知、综合收件,对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或公告等程序实行归口管理,对所有证照实行受理窗口统一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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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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