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第三届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15.05.2015 17:26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102号)精神,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第三届辽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本届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本届大赛按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我省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历届大赛(辽宁赛区)决赛获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2015年6月15日前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省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14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二、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业团队、企业均可报名。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www.cxcyds.com )是唯一注册参赛渠道,参赛团队和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要求在线填报,各参赛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6月15日
3.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根据要求对参赛单位及报名项目在线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方可推荐。
参赛项目确认时间:2015年5月25日-6月18日
(二)辽宁赛区比赛
辽宁赛区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采取网上评选方式进行;决赛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决赛中的优胜团队和企业将按国家要求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比赛时间:2015年6月20日-8月20日(决赛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支持政策
1.初赛评选出的前100个项目(团队组和企业组各50项,其中团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成立企业),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2.进入决赛阶段且获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团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成立企业),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将给予重点支持。
3.进入全国赛的企业和团队,还将获得国家相应政策支持。
四、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充分认识大赛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业团队踊跃参赛,并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报省科技厅创新创业处101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创新创业处
联系人:胡 丹 张 开
联系电话:024-23983742 23983128
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 晗 吴儒鑫
联系电话:024-23983726 23983611
Email: ln[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政编码:110004
附件: 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5月8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15.05.20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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