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数据简化优化税制
“大数据时代,税收必须适应经济的新发展,要以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的简单化来应对经济活动的复杂化。”日前,在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中财大创新管理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暨“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与互联网税务”上,与会专家如是说。
以税制简单化应对经济活动复杂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经济数字化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传统经济运行的模式,也势必带来对传统税收模式的挑战。税收必须适应经济的新发展,调整和改变传统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
倪红日指出,税制构成的基本趋势应该是以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的简单化来应对经济活动的复杂化。
“我国税制的特点是,税种主要集中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分配环节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费,在消费环节开征的税种较少。结合数字经济的变化,逐步将税收集中于分配和消费两个环节,逐步缩小和弱化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的税收,从中长期来讲可能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
倪红日认为,生产和流通模式在数字经济中将发生快速而复杂的变化,企业的规模可能趋于小型化和个体化,这意味着确定纳税人的征税复杂性在增加,很难按照行业划分税源结构,现行的按照行业来划定纳税人和制定税率的做法可能越来越困难。
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企业竞争力的考量之下,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相对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可能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更为有利。
因此她建议,可逐步降低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率;着重培育所得税;在商品和劳务服务的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一般消费税和营业税。形成以所得税和最终消费税、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税制结构调整的结果是中国税制由对法人征税为主转变为自然人征税为主:“暗税”更多地变为“明税”,税收更为透明化。
在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看来,大数据时代将引发一系列税务变革:政府税务方面将会出现提高税收透明度、降低政府税务管理成本、助力税收数据仓库的形成、渗透税收风险管理等变革;企业税务管理变革将体现在经营与税务、会计与税务、信用与税务等方面。此外,大数据还能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税控模式,帮助企业从税收战略、税务风险、税收负担三个角度掌控税收。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认为,大数据时代,就是要构建一个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第一,要关注信息技术的变化,关注信息技术能否支撑税收管理的要求;第二,要关注法律的修改,在大量数据当中,数据的责任在法律中应如何界定,部门与部门之间、征纳双方之间信息的采集很重要;第三,要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一些纳税人的信息保密级别较高,很难获取,由此产生的征管难题须得到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副巡视员、中国税务学会副秘书长焦瑞进结合当前全球税制建设的发展趋势以及大数据时代赐予的便利征管条件,提出以资金信息流为控制链条简化税制。
焦瑞进认为,我国当前复杂的税制配以落后的发票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当前税收管理耗资巨大、漏洞巨大、流失无从估算的状态。简化优化税制,实现“信息管税”,是当前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头等大事。他建议,以信息控制为手段,对财富流转和占有这两种国民经济必然存在的环节只征收两道税:一是在财富流转环节预征消费税;二是在财富占有时点预征所得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针对消费行为的交易清单直接显示价税分离,伴随交易同时价税分别各自划入相关账户;针对取得收入,在收入环节由收入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直接预扣缴所得税款;关于多缴税款,在年度终了,由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提供资料申报退税,由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汇算清退。如此简化税制可令税制要素关系理性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