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制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制度

27.05.2015  12:31

  为进一步规范阜新市残联干部管理、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有效处理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市残联专门制定下发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制度。

  外出请假报备对象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备遵循分级管理原则: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理事会成员外出的,向理事长请假;各科室(含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要向理事会分管领导请假,同时报告理事长;各科室(含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外出的,要向各科室(含内设机构)、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同时报告分管领导。报备的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报备对象因私人事务不在岗的,需履行请假手续,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制度还规定,报备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报备对象外出时,应安排人员代为负责其相关工作。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