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前妻带走房产证 要回得拿40万
该房系男方婚前由父母购买 律师称婚前财产,前妻无权分房
婚前男方自费购房,离婚后女方却带走房产证,要求对分房产。
沈阳市皇姑区的李先生想知道,这个房子该归谁,没有房产证又该怎么办?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新房
离婚后女方带走房产证
昨日,李先生介绍,他家住皇姑区三台子,今年35岁,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家在外地的女子艳萍(化名)。
结婚之前,李先生的父母出资,为两位新人购买了一处新房,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李先生。结婚后,房产证等房屋手续就由艳萍保存。
由于一些原因,李先生与艳萍于上个月协议离婚。
李先生表示,按照法院的判决,艳萍带走了家中应该属于她的财产。
艳萍搬出后,李先生发现,原本放在床头柜中的房产证找不到了,“原来还以为是收在哪忘了,后来发现其他证件都在,只有房产证没了,就怀疑是被我前妻拿走了。”
李先生给已经回到老家的艳萍拨打了电话,电话中艳萍承认房产证是自己拿走了,想要房产证,用房屋总市值的一半,即人民币40余万元换。
律师:男方可起诉要求前妻归还,也可申请原证作废
“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分前妻一半?”李先生很惊异,婚姻中,艳萍从来没有提出要分房子的想法。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徐志国表示,这套房子是李先生的婚前财产,其前妻无权要求分房,应该归还房产证。
徐志国建议,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艳萍归还房产证,也可以凭有效证件向房管部门申请原证作废,另发新证。
■新闻延伸
婚前婚后房屋产权如何认定?
律师提醒,婚前婚后房屋产权在认定上有五种情况值得注意: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可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一方出资,在办房产证的时候,需双方都在场,且另一方在场签字,则可认定为双方共用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另一方能否分房?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恋爱期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容易要不回钱?
恋爱中为了享受首套房政策,双方共同出资的房子写在一人名下。分手后,有时会存在无法要回出资房款的问题。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应该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房屋产权,但需注意应有协议。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怎么算?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屋公证为共有,但双方出资比例不同,怎么算?
婚前公证为共有,双方即可平分,为了避免多出资一方的损失,可以在公证时写清产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