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剖孕妇腹中不足月婴儿医院误判孕周赔15万元
沈阳婴儿小菲提前来到了这个世界,不过这并非她的本意。
家人认为,这家医院的医生仅凭小菲的体重身长便判断孩子已足月,让宝宝仅在35+6孕周(早产)便被剖宫产出……
出生后,小菲不会爬、不会坐、目光呆滞,被诊断为早产缺氧缺血性脑瘫。
法院最终认定,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儿目前的脑瘫后果有因果关系,因此沈阳这家医院被判在本次医疗事故中承担90%的赔偿责任。
女婴未成熟便被剖宫产取出
小菲母亲于2006年1月11日到沈阳一家医院进行了孕妇及胎儿产前检查,“医生在没有认真核实孕周的情况下,凭胎儿体重身长诊断胎儿为38+4孕周(正常产)收治入院。”
2006年1月12日下午,小菲的家人认为,他们在无母婴临产剖宫产指征的情况下,受医方错误的诊断诱导下(胎儿诊断为38+4孕周,已成熟),“我们根据医嘱要求,在剖宫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
2006年1月13日9时许,医方误将35+6孕周(早产)误判为38+4孕周(正常产),在无母婴紧急剖宫产指征时,错误的行剖宫术,取出尚未成熟的小菲。
小菲家人称,更加严重的是,早产儿出生后发生窒息等指征,医方没有采取及时的和必要的抢救措施,滞后1小时后进入重症监护室仍处于缺氧状态。家人认为是由于医方对医源性早产儿抢救不及时,致使早产儿缺氧缺血性脑损害,造成小菲医源性脑瘫,终生残疾。
孩子妈妈因此患上严重抑郁症
“当小菲出院时,我们问过医生孩子的健康情况,医生欺骗我们说孩子是健康的,让我们不要担心。当孩子长到八九个月时我们发现孩子不会爬、不会坐、目光呆滞,把孩子带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时,孩子才被诊断为早产缺氧缺血性脑瘫。”小菲家人说。
小菲也因此耽误了早期的康复治疗。小菲家人认为,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全家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造成小菲终身残疾,至今不能生活自理。“小菲母亲也因此受到致命打击,患上严重精神抑郁症,几次住进精神病院治疗,这种情况本来可以生二胎,但由于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已经不能再要二胎。”小菲家人因此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及后续的医疗费用等。
法院判决医院承担90%责任
2009年4月15日,中华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为: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儿目前的脑瘫后果有因果关系,应承担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医院辩称:医院愿在法定范围内赔偿小菲的实际损失,后续费用尚未发生,不同意给付。
2010年9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定医院对小菲的损害后果承担90%的赔偿责任。
法院也明确,关于小菲主张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诉讼。
原审法院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判决:医院赔偿小菲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4335.9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医院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