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办张储值卡刚用两千便无效
昨日下午,蒋先生拿着自己的消费凭证再次来到这家KTV讨说法。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迪摄
沈阳的蒋先生几年前在沈河区北顺城路135号的金碧辉煌办了一张10000元的储值消费卡,才用了不到两千元,再去使用时,对方就告知不能用了,原因是:换老板了。
万元储值卡只花两千就不能用
蒋先生于2012年在沈河区北顺城路135号的金碧辉煌办了一张储值卡。“当时一位姓卢的经理告诉我,现在有活动,存10000元可以多给1000元,首次消费还赠送高档进口红酒,我就办了卡。我是为了请同学,我们时常聚会,特意挑了一个档次高点的地方,而且离我家还近,本打算以后聚会都在这儿,谁能想到这么大的买卖也会出差头?”
令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仅消费了两次,到了2013年,当他领着同学再次来到金碧辉煌时,前台服务员告诉他,这卡不能用了,原因是老板换了。随后,又有服务员告诉他,这张卡可以拿到和平区总统大厦附近的“图兰朵”继续消费。
“我家在沈河区,谁能大老远的跑和平区去消费。于是我就找到办卡的卢经理,让他帮助我协商,卢经理也答应了,可是一直都没有结果。”蒋先生表示,他每次找到卢经理,卢经理都没说解决不了,几次三番地找,渐渐的卢经理不接电话了,后来手机停机了,他几经周折多方打听找到了卢经理的新电话号码,但问题还是没能解决。
就这样,两年过去了。2015年年底,蒋先生家里又来了客人,当他拿着这张卡到“图兰朵”去消费时,又被告知用不了,理由又是换老板了。
“换老板是家常便饭”
记者按照蒋先生提供的卢经理的电话拨了过去,卢经理接听电话告诉记者,自己早就离开了,他离开金碧辉煌后曾经在“图兰朵”工作过一段时间。2014年,图兰朵的老板也不干了,他就离开沈阳去了北京。
“这样的店很多都是承包的,换老板也是家常便饭。其实蒋先生一直找我,我也挺无奈,我当时就是一个经理,我承认他的储值卡是在我这里办的,他说的也都属实,但这钱我也没揣兜,都交到公司了,当时我是好心帮助协调,有没有结果是老板的事儿。”卢经理表示,金碧辉煌是2013年换的老板,图兰朵是2014年。而蒋先生的卡已经办理三四年了,中间至少有两年都没有用过。“储值卡一般也就是一年的有效期,再说换了老板,公司的整个系统都换了,谁能知道你那卡是哪儿来的?”
昨日,记者陪同蒋先生来到位于沈河区北顺城路135号的金碧辉煌,大堂经理冯女士表示,他们是去年7月份才接手这个店的。“店里之前的情况,等我调查一下给你回复,我先加你的微信,你把证据发给我,我向上反映一下。”
记者将蒋先生的消费记录传给了冯经理,当记者通过微信向冯经理询问她领导的联系方式时,冯经理再也没有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蒋先生称自己未收到冯经理的回复。
权威说法
不能因经营者更换
而拒绝履行义务
这种消费储值卡是否有有效期呢?
辽宁省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何民说,这个要看办理储值卡时,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否签订了协议。如果在协议上约定了消费卡的有效期,则以协议为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则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判决,即这张卡将被视为无有效期。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饮储值卡属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约定行为,经营者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能因经营者更换而拒绝履行义务,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律师提醒
办消费储值卡时
一定要签合同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表示,商家推出各种预付费卡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获得更多的利润,消费者往往禁不住折扣、返现等诱惑而上钩,但办卡以后很可能出现各种问题。签订书面合同很关键。
本案中,虽然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但金碧辉煌的名字没有变,公司只是法定代表人更换,权利义务应该是承接的,所以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
刘丹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办消费预付卡时尽量正规化,在办理大额预付卡时,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使用范围、期限等问题,对商家违约行为的处理也应当具体明确,留好付款收据等证明,一旦出现纠纷,有利于消费者进行维权。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