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成普惠或公办的小区幼儿园将整改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兰晓玉报道 我省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没有按规定建设移交的,或者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辽宁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截至2016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93所,建设和回收城市小区配套园801所,96%的乡镇至少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数量达10133所,增加147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加248所。在园幼儿91.3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5%。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4%,提高了8个百分点。幼儿园专任教师6.6万人,增加2.6万人,生师比13.8:1。
目前,我省学前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办资源短缺,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依然不足,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差异较大,全省尚有2300所未定级的幼儿园。
按照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今年我省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8%。2018年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2%。2019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202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我省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和合作办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019年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规定和需要配建幼儿园,并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同时,我省将全面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在教师待遇方面,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在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认真开展幼儿园评估定级,排查整治无证园,规范办园行为,逐年提高星级幼儿园比例。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