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残联与市招考办联合为残疾考生提供便利考试条件

19.05.2015  10:14

  5月13日,铁岭市招考办、市残联、铁岭县残联来到铁岭县高级中学,为正在上高三的残疾考生张文提供合理便利的考试条件。

  残疾人小文今年上高中三年级,学习成绩优异,性格阳光向上,此时正在为6月的高考做冲刺准备,可是随着考试时间的日益临近,她对考试的担心也随之加重。小文视力二级残疾,考试时借助台灯和放大镜能勉强看清试卷,她担心考试时不能将台灯和放大镜带入考场,因此,她提出在备用考场考试,携带并使用照明台灯,携带并使用光学放大镜,优先进入考点、考场的要求。市、县残联和市招考办得知此消息后,第一时间来到小文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省残联的要求以及《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文件精神,对她提出的要求做好分工并做好相应准备。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实施,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了便利条件,帮助残疾考生考取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