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建议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进矿山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27.11.2014 12:3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26日上午,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要持续推进矿山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集中破解“多、小、散、乱”难题,使矿山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10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到鞍山等8市对各地实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矿产丰富的地区还存在无证开采、乱挖乱采的情况,尤其是全省采石场数量过多,且多数为小型企业,普遍露天开采造成空气、地下水、河流的污染。对此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矿山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对矿山生产规模小、布局散乱、开采工艺落后、污染环境等矿区进行资源整合。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清理等方式,关闭或改造规模小、对环境污染大的矿山企业。要加强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不断推进矿产资源和现有矿山向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集中,逐步形成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开发模式。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开展温泉开发和采石场的专项整治,严格矿产权审批管理,减少采石场数量。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矿山环境治理欠账较多,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结合“青山工程”,全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对历史上荒弃的矿山或资源枯竭的矿山,且没有进行环境恢复的,应当严肃追查开矿人。在新办矿山采矿权审批时,要严格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不出现新的矿山环境问题。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标准,加强对矿主强制约束力,同时,对在矿产保护中经济受损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7.11.201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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