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辽委发〔2015〕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社会组织承担着重要任务,同时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对于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对于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动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2.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把握特点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面提质工程”,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组织运行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
3.地位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于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4.基本职责。(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2)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汇聚推进振兴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紧贴社会组织实际,紧贴党员和职工群众需求,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