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相关意见出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精神,特别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视组对我省提出的反馈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出台。这是我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诚信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对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要牢牢把握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原则和主要任务,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着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着力完善全省统一征信系统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和共享;着力促进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产品应用,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着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着力加强信用规划和立法,保障信用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法可依;着力加大诚信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诚信文化意识。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诚信辽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诚信建设重大问题,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加大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切实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推动诚信辽宁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