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机和民用“四表”投诉多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赵威)市民家中的水电气表走字准确吗?给汽车加油的时候,加油机会“缺斤短两”吗?市民生活与计量密切相关,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为市民关注。
昨日,沈阳市质监局通报2015年计量器具监管情况,去年沈阳市质监局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9万余台件,不合格320台件,在计量举报投诉线索中,涉及加油机和民用“四表”的投诉量最多。
15台金银制品称重电子天平“缺斤短两”
去年,沈阳市质监局授权沈阳计量测试院等8家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9万余台件,不合格320台件,合格率99.96%。
其中,检定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等民用“四表”45万余台件,合格率99.96%;对全市119个集贸市场的10850台在用30Kg以下小型衡器实行了免费检定,合格率98%。
沈阳市质监局同时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监督抽查,抽查3758批次,合格率98.3%。
其中,抽查在用医用计量器具881台,不合格36台,合格率96.9%;抽查286家加油站的加油机,抽查在用加油机600台,全部合格;抽查定量包装商品402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8.3%;对全市80家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单位的在用电子天平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在用电子天平80台,不合格15台,合格率81.3%。
对于监督抽查和计量检定中发现的不合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已全部及时进行了校准或是更换新的计量器具,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加油机和民用“四表”投诉多
根据质监部门掌握的情况,在计量举报投诉中,以加油机和民用“四表”为主。
去年,沈阳市质监局共受理并协调解决电表、水表、加油机等计量纠纷15起,其中加油机和民用“四表”方面的举报投诉最多。
去年,质监部门接到民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投诉共5起,其中,受理民用水表仲裁检定一起,并完成了仲裁检定程序,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其余4起经质监部门调解后,由相关管理单位与用户协商解决。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如对家庭使用的民用“四表”准确性有所质疑,可到所在区县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投诉。
另外,去年,质监部门受理加油机举报投诉10起,经组织权威计量检定机构现场检测,全部合格。
质监提醒:汽车加满油比油箱标称容量多属正常
质监部门梳理涉及加油机的投诉发现,关于加油机的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车辆油表和油箱容积与加油站的加油机数据不一致。
其中,部分消费者向质监部门反映,汽车说明书上标示的油箱容积或油表指示与实际加的燃油不符,比如汽车说明书上标示油箱容积是50升,可有时到加油站却能加出50升以上的油,或者油表指示感觉没有加的油多,消费者担心加油机出现问题。
针对上述投诉,质监部门专业人士提醒市民,车辆油表和油箱都不是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不能作为评判加油机是否计量准确的依据。
根据燃油安全特性,国家标准规定,汽车燃油箱标称容量是额定容量的95%。
据分析,汽车的标称油箱容量为汽车油箱的安全容量,油箱实际容量要大于标称容量。安全容量的规定,是因为汽车厂家所标定的油箱容积是从油箱底到安全刻度的容积,而从安全刻度到油箱口还有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是为了保证油箱内的燃油在温度升高的情况下膨胀,而不至于溢出油箱的安全空间。如果在加油过程中把油加满,就会产生实际加油量比说明书标定油箱容积大的情况。这样就为因温度升高引起燃油膨胀提供足够空间,也就保障了油箱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综合上述因素,加满油时可能比油箱标称容量多也是正常的。因为车辆的不同,实际加油时比油箱标称容积多加几升到十几升都可能是完全正常的。
另外,质监部门提醒市民,根据车辆油表指针来判断油箱剩余容量,这种依据也不尽准确。
专业人士分析,一般来说,由于路况、车行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每次燃油警示灯闪亮后油箱所剩容量不完全一样。
比如,当油箱内液面接近报警点时,车辆高速行驶、转弯、上下坡、刹车、震动等都会导致燃油报警灯闪亮;同时,路况不同,油耗也不同。相对拥挤车速慢,频繁刹车、起步,油耗相对要大,根据油表指针和燃油警示灯只能大概判断油箱剩余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