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监管 事故调查报告一律向社会公开
08.06.2016 12: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6月6日,省安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在严格准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筑牢密集型企业安全的防火墙。
针对当前我省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意见》强调安全措施与项目施工同时进行,严厉整治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排查治理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同时,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
《意见》充分剖析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针对爆炸性粉尘、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出各地各部门强化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要求。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调查报告一律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对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发生事故进行提级督办和调查跟踪。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8.06.201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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