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监管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培训班

31.05.2016  05:58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两证合一”工作,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确保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生产企业正确理解《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工作要点》,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化妆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16年5月9日至13日,我局与国家总局高级研修院联合在沈阳举办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监管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培训班》。省局阎浩林副局长参加了监管人员培训班开办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培训会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师资水平高,针对性强。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采取定制式培训,邀请的培训老师有全程参与《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工作要点》起草工作的专家,有详细论证“工作要点”实施省份的监管方面专家,还有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专家,另外特别邀请化妆品配方和工艺的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从政策把握到技术实施,从宏观理解到细节执行,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二是受众广,实效性强。参加监管班培训的人员有药品GMP认证检查员、市级层面长期从事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的检查员和区县基层监管人员,还有从事我省化妆品检验、审评工作的人员。是我省化妆品监管系统的一次大培训。通过培训和考核,将组建我省首批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员队伍,并确定实习检查员,实现监管队伍梯队化培养。一手抓许可,一手带队伍,实现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

三是形式新颖,既有区分又有协同。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同场同师资错时培训,既讲究原则一致,又注重角度不同,有利于保证许可监管一致性、监管和企业一致性。

这次培训,是《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发布以来,总局举办的首次培训,对促进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换证工作、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许可和上市后监管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吸引了山东、内蒙、浙江等十二个省市的监管人员和企业。此外,还进行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业务的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