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区县(市)政协落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肖春苹)8月5日,市政协召开区县(市)政协落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市政协主席姜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姜宏表示,日前召开的市委政协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和《关于重要事项开展政协协商的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学习贯彻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使之成为政协工作的思想和理论依据。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时刻高标准要求自己,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姜宏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人民政协工作做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将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听取党组工作汇报、定期召开政协工作会议等制度化、成果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姜宏强调,要抓紧落实,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再上新台阶。本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出台的两个文件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对沈阳市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有所作为,及早谋划部署,按照《决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逐条分解任务,保证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尤其是在人员机构编制方面,各区县(市)政协要抓紧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尽快到位,使其成为本届政协重要的工作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市政协副主席鞠秀礼对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出台的文件进行了解读,各区县(市)政协主席结合本地区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