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局“四个到位”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30.06.2015 12:00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为严格落实2014年度小微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作,丹东市振兴区局遵循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本着真心实意减轻纳税人负担想法,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力争工作做到进展快、质量好、效率高。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区局主动向所有缴纳房产税(按原值征收)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宣传发放“减半征收”的政策宣传单,同时组织了纳税辅导,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二是工作辅导到位。区局工作人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辅导企业会计如何填报各种表格,如何整理所需资料,使企业少走弯路少跑腿。
三是政策落实到位。为切实减轻小微困难企业负担,正确处理好税收减免与完成税收任务的关系,区局不区分减免税数额大小,只要符合“减半”条件的一律无条件受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税款征收到位。受理企业申请后,区局采取实地调查、征管系统与企业账目核对等方法,严格审核每个企业的“减半”条件,对地价未计入房产原值的和欠缴“两税”的,一律责令企业补缴相关税款。同时对这些企业的财产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有误差的,填报“财产信息调整表”报区局录入征管系统,完善了企业财产信息,规范了企业纳税行为。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0.06.20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