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 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交流机制

09.07.2015  11:22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地域元素、民族构成、工作特点相近省(区)际创建工作的学习交流,更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的载体作用,经协商,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共同建立了“三省一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交流机制。7月上旬,吉林、黑龙江将组团赴内蒙古、辽宁实地交流学习;9月上旬,内蒙古、辽宁将组团赴吉林、黑龙江实地交流学习。

      6月28日至7月1日,黑龙江省民委副主任张凯丰、吉林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高长升率领吉林省、黑龙江省创建工作人员对辽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了考察。考察组听取了辽宁省和沈阳市、丹东市创建工作情况介绍,在沈阳实地考察了沈飞集团、锡伯族文化广场、华夏饮食博物馆、沈河区马官桥街道福陵社区、朱剪炉街道回民社区、锡伯家庙、和平区西塔街道,在丹东实地考察了市民族学校、丹东药业集团、市一经街派出所、凤城市清真寺、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单位。考察组认为,辽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突出一个主题、落实两项服务、解决三个困难、开展四项督查、实现五个一批、抓好六进”的思路,是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推动工作创新的有益探索。辽宁各级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之中,创建活动有思路、有高度、有手段、有实效、有内容,经验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