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17座坟遭平毁 区政府被判赔偿8万元

04.04.2015  10:25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沈诚)沈阳市民张某的家族坟墓被平毁,他起诉区政府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定,张某家的17座被平毁的家族坟墓埋葬在棋盘山风景区内,是历史形成,并不是擅自掩埋骨灰建造的坟墓。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此案的判决结果,区政府被判赔偿张某81600元。

沈阳市民张某在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的国有林地里有家族、朋友以及家犬的坟墓共28座。2006年4月,棋盘山管委会在报纸上刊登平(迁)坟通告,告知风景区里擅自掩埋骨灰建造坟墓的墓主,须在4月15日前自行将坟墓迁出或平毁,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2007年6月,棋盘山管委会将这28座坟墓平毁。之后,张某在原地又重新修复了11座坟墓。2009年6月,棋盘山管理委员会再次将这11座坟墓平毁。

2012年3月,张某将棋盘山管委会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两次强拆行为违法。

2012年12月,法院确认棋盘山管委会2007年6月和2009年6月两次强拆张某家族坟墓的行为违法。宣判后,张某和棋盘山管委会都不服,双双上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经查,张某被平毁的28座坟墓中,17座为其家族坟墓。

因为棋盘山管委会合并到浑南区,2014年,张某又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被平毁的17座家族坟墓和2座家犬坟墓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家族坟墓埋葬在棋盘山风景区内,是历史形成,并不是擅自掩埋骨灰建造的坟墓。棋盘山管委会对张某家族坟墓进行平毁,侵犯了张某的权利,应赔偿张某重新安置墓穴的费用,但家犬的坟墓不应赔偿。

张某的17座家族坟墓2007年被平毁,当年沈阳市纪念林的价格分别为1750元/穴,2700元/穴,4800元/穴,应按最高价格赔偿张某81600元。宣判后,双方都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此案的判决结果,已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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