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报销待遇提高 个人自负比例下降
6月8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2014年全年肺炎等25种疾病职工医保均次住院费用。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示是为了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正确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消费,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
公示病种,多为常见病多发病
此次公示包括医院等级、平均住院天数、均次住院费用、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和非医保费用占全部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五项内容。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公示选取的病种都是发病人数较多、较为集中的疾病。而且,选择公示的医院,都是有一定量的样本数量。比如肺炎,选择这个病种的三级医院一般都是在300例患者以上的,一级医院也都是100例患者以上的。对于公示恶性肿瘤的病种,遵循“发病率较高、政策有调整、轮流公示”的原则。公示数据仍对定点医院进行分级管理。
公示显示,个人自负比例下降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介绍,从公示可看出,2014年的费用情况不仅和去年相比,和近三四年相比,除个别医院外,大部分医院均次住院费用都增加了,而医保范围内个人自负比例下降了。
同样疾病,治疗费用相差近9倍
从公示表中可以看出,同样都是治疗肝硬化合并症,需要的费用却相差很大,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治疗费用平均每次需要花费35750元,而在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平均每次仅需要花费4068元,两者相差近9倍。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出现价格差的现象与医院的等级、收费标准、医疗设备、病人的危重程度及住院天数等多种因素有关。医院的级别越高,规定的收费标准也越高。
费用比较,去掉市属三级医院
在公示城镇职工医保治疗糖尿病、肺炎、急性脑梗塞费用这部分,今年加入了与市属二级医院的比较,而把与三级医院比较的部分拿掉了。“这样比较得更全面和客观!”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三种疾病都是常见病,在基层医院就诊的情况比较多。比如脑梗塞,如果只有头晕等一般症状,很多人就去二级医院了,要是严重的话去医大一院这样级别的医院,那费用自然就高了,所以没有可比性。
专家建议,不应“扎堆”大医院
公示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等情况,目的就是要帮助市民量体裁衣选择合适的医院就医。相关专家指出,人们都愿意选择等级高、技术好的医院,但是对于一些诊疗方式比较成熟的常见病、非疑难病,没必要盲目“扎堆”大医院。一些长期慢性的疾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的患者,可选择在大医院首诊,制订诊疗方案后,转至一二级医院进行日常治疗和康复,既保证了治疗,又节省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