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网]《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出台 全省14个市卫生资源分为四类
30.12.2015 10:39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正式出台,根据各市现有卫生资源和经济、社会、人口、交通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将全省14个市卫生资源分为四类:沈阳为一类地区,大连为二类地区,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阳为三类地区,锦州、营口、朝阳、阜新、盘锦、葫芦岛、铁岭为四类地区。
《规划》还将全省划分为辽宁中部医疗区、辽南医疗区和辽西医疗区。辽宁中部医疗区包括沈阳、鞍山、本溪、抚顺、阜新、辽阳、铁岭、盘锦8个市,以沈阳市为中心(同时是全省医疗中心),在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起到引领作用;辽南医疗区包括大连、丹东、营口3个市,以大连市为中心,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和科研教学辐射水平,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建设国际医学园区;辽西医疗区包括锦州、朝阳、葫芦岛3个市,以锦州市为中心,提高锦州市辐射辽西医疗技术水平。
按照《规划》,未来五年,我省将支持省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奉天医院等为辽宁中部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等为辽南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为辽西区域医疗中心,向本医疗区域城乡居民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减少本区域内病患外转率。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0.12.201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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