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2018年度动态调整产品降价结果的通知
29.10.2018 17:34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号)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辽药采领办〔2018〕70号)规定,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对参与2018年度动态调整的336个药品提出了降价申请 (详见附件)。
依据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药品生产企业的主动降价申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相对应的药品原挂网采购价格自动废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11月1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药品的库存消化等工作。
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药品生产企业主动降价结果汇总表(链接网址:https://ypzb2015.lnypcg.com.cn/UploadFile/20181029_133821_2537.xlsx)。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本文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9.10.2018 17:34
故
事
省政协召开研讨会听取我委通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11月5日,省政协医药卫生界别组召开专项研讨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全省临床合理用药专项督导工作
为查验文件落实情况,结合近期通报的合理用药数据,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省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辽宁省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