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协委员呼吁制定沈阳版“反校园欺凌法”
原标题:校园欺凌如何界定?有关部门该怎样介入?市政协委员呼吁制定沈阳版“反校园欺凌法”
“中关村二小学生遭疑似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虽然这一事件暂告一段落,然而,关于对校园欺凌话题的讨论远未停止:校园欺凌如何界定?有关部门该如何有效介入?1月10日,针对这一当前焦点话题,市政协委员洪晓梅接受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她已通过提案的形式,呼吁制定《沈阳市反校园欺凌管理办法》,并以此建立以反校园欺凌立法为基础的法治化治理途径。
分析:校园欺凌背后的危害
洪晓梅告诉记者,校园欺凌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其负面后果也是多方面的。
洪晓梅认为,校园欺凌不仅使受欺凌者的身体、精神、财务和人际关系遭受伤害,而且也会造成其在学校缺乏安全感,甚至弃学。同时,也给旁观者带来因帮助不了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的心理压力。校园欺凌对“欺凌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获得很大满足,助长其以自我为中心,对他人缺乏怜悯之心。因此,校园欺凌现象既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乃至今后的个性发展,也破坏了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也为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建议:制定《沈阳市反校园欺凌管理办法》
洪晓梅建议,制定《沈阳市反校园欺凌管理办法》。我国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主要是从控制不良行为,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角度进行立法,但难以达到约束校园欺凌行为的目的。制定反校园欺凌管理办法,能够规范虽够不上犯罪,但给他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的行为,弥补立法空白,并以此建立以反校园欺凌立法为基础的法治化治理途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建立中小学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的责任机制。校园欺凌现象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来规范青少年的欺凌行为,如美、日、英、挪威、南非等国家。要求教育机构制定预防校园欺凌相关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评估。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校长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涉事学生家长到场,与他们共同商讨解决对策。同时,教师有预防校园欺凌的义务。
此外,她还建议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通过让经验丰富,又富于爱心的法律工作者进入校园,定期开展反欺凌教育和培训,一方面,使学生了解和学习欺凌行为的种类、具体的行为类型、行为后果以及救济措施。另一方面,培训教师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全方位构建反欺凌行为的防治体系。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 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