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团春游”这个真可以有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欧阳丹) “春暖花开,出游如何?”“邀三五好友春游吧。”春天到了,不少单位的职工对春游产生了无限的向往。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的规定中曾明确解释:会费组织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而沈阳市在关于基层工会的经费支出中,“春游”一项也是赫然在列。
昨日,记者发出“你单位今年组织春游了吗”的调查问卷,113位参与者中,有85位希望单位今年能够组织春游。
56%受访者:单位从没有过春游计划
在昨日参与调查的113人中,31人是机关事业单位的,82人是企业员工。调查中85人表示非常期待单位能组织春游,占到受访者的75.2%。“大家集体春游,能把工作暂时放一放,愉悦身心又加强了交流,何乐而不为呢?”“我很期待单位能够组织一场春游活动,可以的话希望把家属、孩子都带上,搞个大联欢。”受访市民纷纷表达了让单位“组团”春游的意愿。
不过,也有28人表示“可去可不去”。有的人称,单位虽然会给春游一定的补贴,但真玩起来还得要自己拿出一部分钱来,不合算。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文员小李称:“以往春游总是经理自掏腰包请客,弄得我们也不好意思,春游不去也罢。”
调查中,18人表示单位有出游计划,31人表示单位曾组织过春游,但已经取消了。另有64人称,单位从没有过春游计划,占受访者的56.6%。
“春游能放松身心让员工关系更融洽”
沈阳市一家私营企业的总经理介绍,单位曾组织过春游,但后来出于安全考虑,加上“众口难调”,这两年春游都取消了。
他表示:“就像2012年单位组织去一部剧的拍摄地游玩,去过的员工就觉得没意思,不想去,但只要有人不去那就不是一个整体了。”这位总经理称,单位组织春游的主要目的还是想增加集体的凝聚力。
沈阳市几家企业的单位负责人表示,既然春游是职工福利的合理范畴,单位可以考虑组织大家出游,不过要有合理的方案,目前还没有组织春游的计划。
“春游可以让员工放松身心,能让新员工敞开心扉,更快地融入集体,也是促进单位内部文化传播的重要手段。”沈阳市一家单位的工会负责人张先生称,如果单位职工出游的意愿特别强烈,可以组织一下,“没准还能促成年轻员工的结缘呢。”
市工会相关规定中明确列出“春游”项
全国总工会发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被允许使用工会经费支出的文体活动中,包括“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更是对此作出细化规定:工会组织的职工春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记者查询发现,《沈阳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也在职工活动支出中的文体活动费一项上,明确提出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沈阳市一家单位的工会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解释,春游是职工福利的合理范畴,不过我单位组织的工会活动每年都会有变化,如果大部分职工都提出要春游,单位是可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