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完车报假警称被盗男子被行拘

05.02.2017  20:05

    犯  罪嫌疑人刘某在接受警方问询。警方供图

    男子没有驾驶证,居然贷款买辆车,卖掉2个多月后又满嘴酒气地报警称车被盗。

    昨日,葫芦岛公安局南票分局黄甲刑侦中队中队长邢广江说,45岁的刘某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12月6日上午,刘某报警说自己汽车被盗。据其介绍,2个多月前,他从沈阳贷款新买了一辆轿车,共花9万余元。12月4日晚,他到南票区乌金塘水库钓鱼,下车时车钥匙没拔,等钓完鱼准备回家时发现汽车不见了。

    接待刘某报警时,侦查员苑宇飞闻到一股浓浓酒气。警方询问其车牌号是多少,刘某一连说出3个车牌号,可按其每次提供的车牌号,警方都查不到相关车辆。

    经过调查得知,刘某没有驾驶证,警方问刘某没有驾驶证为啥名下还有车?刘某没有回答。警方再三询问并告知其说话要负法律责任,但刘某一口咬定车确实被盗。

    进一步侦查,警方在吉林通化柳河县找到这辆车踪影。开车男子称,车是从吉林公主岭齐某手中买来。齐某说,车是在葫芦岛二手车商郝某手中买的。郝某说,车是国庆节前后经人介绍,从一男子手中花4万元买的,警方发现,照片中卖车人正是报案人刘某!

    证据面前,刘某只能承认自己报假案的违法事实。

    刘某交代,他身无分文,为弄俩钱花。因该车有盗抢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车辆损失,虽然第一受益人不是他,而是车贷担保公司,但他可以从此不再还车贷或少还车贷。不料费了这么大周折,自己不但背负上车贷偿还责任,还得因报假案接受警方处罚。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特约记者  胡清